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10月3日宣布,将对中国拥有、运营或建造的船舶收取新的费用,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实施。
根据新规定,由中国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,每净吨需缴纳50美元费用;在中国建造的船舶,按每净吨18美元或每个卸载集装箱120美元中的较高值收费;所有在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或滚装船,每净吨需缴纳14美元。
船舶运营方必须在抵达美国前通过财政部的Pay.gov系统完成缴费,未缴费的船只将不允许装卸货物或被放行。申报时需提供船名、预计到港时间、国际识别编号等信息。
部分船舶可获豁免,包括参与美国海事安全计划的船只、空载船舶、小型船舶以及仅用于出口散货的船舶。若能提供在美国造船厂下单建造船舶的相关证明,还可申请最长三年的费用豁免。
根据新规定,由中国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,每净吨需缴纳50美元费用;在中国建造的船舶,按每净吨18美元或每个卸载集装箱120美元中的较高值收费;所有在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或滚装船,每净吨需缴纳14美元。
船舶运营方必须在抵达美国前通过财政部的Pay.gov系统完成缴费,未缴费的船只将不允许装卸货物或被放行。申报时需提供船名、预计到港时间、国际识别编号等信息。
部分船舶可获豁免,包括参与美国海事安全计划的船只、空载船舶、小型船舶以及仅用于出口散货的船舶。若能提供在美国造船厂下单建造船舶的相关证明,还可申请最长三年的费用豁免。